构建素质教育督导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吴再亮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陈惠铭
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在第八条中又特别强调: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要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也提出,要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因此,如何改进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教育督导工作,促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面临的新的重要任务。
一.确立教育督导的新理念
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必须使大家树立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清醒的看到我们穷国办大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每一位督导人员都要解放思想、积极主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充分发挥督导工作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于是,以教育督导的新理念构建教育督导的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众所周知,教育督导的目的是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使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获取尽可能好的办学效益。因此,教育督导仅停留在早期那种到基层学校检查工作的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相反应该注重积极地参与和指导,既要督学又要督政和督教,而不是单纯的只是对学校进行某项成果的评估和验收。
确立现代教育督导的新理念,一是要确立政府主体责任的教育督导观,就是说要明确政府办教育的主体责任究竟是什么。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政府的责任只是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其它就什么都不用做了。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将教育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决定》对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曾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注重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教育督导部门在督政中就应该按照这些要求去强化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
二是要确立学校主体责任的教育督导观,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究竟是什么。新形势下学校所担负的责任,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就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就是为了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对每一个学生全面负责,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创造最佳的条件和环境,使所有的学生都能走向成功。在对学校进行督查时,往往会产生一种偏见,就是某学校的考试成绩好,就会认为其素质教育抓得好,就尽到了所有的责任。这种偏见无形中加剧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往往导致违背教育规律和违反教育法规的办学行为,其后果是不断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也就根本谈不上实施素质教育了。可见,我们应该以正确的督导观加以引导,唤醒学校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二.建立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
新的教育督导理念的确立,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可以考虑建立以下两种内在机制:
1.目标责任机制
这里的目标责任机制是针对政府领导和学校领导而言,主要用于规范其主体责任并考核其工作绩效。
政府:⑴各级地方政府要对区域内的教育发展进行准确定位,并制订长期规划。⑵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实现区域内素质教育的法制化、制度化。建立对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实施素质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努力拓宽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
学校:⑴明确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一所学校办得好不好,校长是关键。以目标责任制来强化校长的素质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⑵校长要制订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的培养和发展、学校课程建设、学校文化建设、教育现代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目标,并把这些目标内化为学校全体成员的自觉行动。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开展学校自我评估,形成主动发展的动力。
2.发展性督导评估机制
针对处于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学校,设计三个层面的督导评估指标:⑴基础性发展阶段评估指标(主要着眼于法制化、制度化),⑵规范性发展阶段评估指标(主要着眼于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⑶主体性发展阶段评估指标(主要着眼于变革、创新)。这三个阶段的评估指标构成完整的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既能较好地反映区域教育和学校教育动态发展的状况,又能更好地明确区域教育和学校教育发展的方向。此外,发展性督导评估机制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十分重视各级政府和各类学校的自我评价以及对其的形成性评价,从而引导区域和学校的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区域主动推进素质教育、学校主动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
三.做好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应用新的督导理念和评估机制统领常规工作,首要任务是如何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大家知道,对学校的督导检查有多种形式,其中,综合督导评估耗费时间长、动用人力多、信息采集量大,是督导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对学校而言,可以通过综合督导,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从而找出影响学校发展的主要症结。因此,组织好综合督导评估,不断改进方法,提高效能,值得认真探讨和研究。笔者认为,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1.认真开展自评
督导部门必须在周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事先制定详细而切实可行的综合督导评估细则(方案),此细则即为督导评估的依据和标准,其中每项均已量化,赋以一定的分值,此细则应提前发至基层学校。学校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细则,主要是明确评估的项目、内容和标准,然后根据此细则逐项对号入座,减去各项扣分后累加即可算出总得分。此为自查初评。
在初评的基础上,学校应对照所有扣分项目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逐项查漏补缺,做到查纠结合,反复整改,不断完善。通过自评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充实硬件设施,改善自身形象,最后再算出终评总得分。自评要做到得分有据,扣分有因,实事求是。
综上所述,自查自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自我学习、自我整改、自我完善的过程,这是迎接综合督导评估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2.完善档案材料
在自评的同时或稍后,学校还应考虑建立与评估细则相对应的一整套档案材料。如果原来已有档案材料,则要抓紧充实和完善;如果原来没有,则要立即建新档。档案材料应包括各项工作的计划、总结、原始记录、照片、图片以及各种奖励证书、报刊、票据、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等。档案材料主要是用来反映工作成绩和办学成果,便于向上级汇报和兄弟学校之间交流学习。此外还应当形成书面的自查报告,或称之为汇报总结材料。
以上开展自评和建立档案两个环节,督导部门应当适时深入基层学校,给予指导和帮助。
3.客观公正督评
评估细则的量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客观公正,为了尽可能消除人为映像、先入为主、以偏概全等因素而造成的偏差。因此督导评估一定要注重定量分析,要充分调研、全面衡量,要尽可能直击本质、现场访谈,尽量采集第一手数据信息,切忌道听途说,凭映像打分。为了做到客观公正地督评,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组织精干的督导队伍。督查组既要有专职督导人员,又要有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方面的专家,一般应由督导室、教研室、教育局行政负责人和知名学校的校领导联合组成,人数以10人左右为宜。体现出权威性,并形成一定的声势。
二是要做到督查手段多样化。可采用听校长汇报、查阅档案材料、深入班级听课、看校容校貌、看升旗仪式、看广播操、看体育活动、开师生座谈会、进行师生调查问卷、检查硬件设施、现场操作电教网络设备等多种形式同时进行,以尽可能获得广泛而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要收集尽可能多的数据信息。评判是否客观公正,与所采集样本的绝对数量密切相关,不能为了图省事减少工作量而削减数据的采集量。例如,深入班级听课,要兼顾各个年级,尽量多听一些课;搞师生调查问卷至少要30人以上,而且名单要现场随机抽取,不能由校方指定;查阅教师教案、学生作业都要有数量要求,等等。
四是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和分析。督导评估的目的,最终就是为了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每一位督查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都要出以公心,摆正位置,不带任何个人情感因素,进行公正的分析和评估。这就要求督导人员做到:讲真话、讲实话,不要模棱两可、避重就轻,对于成绩充分肯定,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发现问题绝不迁就,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使别人心悦诚服,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学校进一步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及时总结反馈
及时总结反馈,促进整改提高,是督导评估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一个容易被忽略而不受重视的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时间允许,督查组就应该当天向学校反馈督查情况。如果时间紧张无法当天当场反馈,则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尽快反馈,并且要尽早写出督导报告。督导报告要及时报送地方政府,让政府领导了解教育现状。督导部门在完成一轮督评之后,应尽快做好定性定量分析,汇总各校督查情况,区别个性、共性问题,提出建议,供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决策时参考。另一方面,基层学校也要在综合督评的基础上,根据督导报告总结得失,分析原因。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同时,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在督评的后期,督导人员还要不失时机地做好跟踪回访工作。针对督评中发现的问题而定期回访,能够促进被评估单位更好地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督导评估的权威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