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本规定仅适用于病假:
一、以下情况可以开具假条:
1、在医疗机构就诊的(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或者治疗期间。
2、在校医务室就诊的,医师视情况开具假条。
3、女生生理期,原则上可以请3-5天。
4、因其他原因,班主任要求请假的。
二、请假手续
1、在医疗机构就诊的务必提供证明材料(门诊病历、住院小结、检验报告、疾病诊断等),有一样即可。
2、学生请假必须带好“健康手册”方可请假。
3、班主任要求请假的,出示有班主任签名的字条。
三、学生请假时间不能与就诊学生冲突,中午禁开假条。
以上规定即日起起执行。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医务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