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苏教督委﹝2013﹞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已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