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上海市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区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教育部与上海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上海市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组分6个小组对17个区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04所,其中小学87所,初中61所,一贯制学校 37所,完全中学19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68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0593份,回收有效问卷10462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17个区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上海市17个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上海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达标的评估体系,包括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师生比、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班额、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生均公用经费8个指标。督导组核查17个区县,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专任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是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7个区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2至0.53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6至0.42之间(详见下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上海市根据实际,在本市实施办法中增加了20项指标,共37项指标。核查结果:17个区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2至98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上海市对17个区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8%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上海市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对17个区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17个区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上海市按照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要求,超前规划部署,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围绕促进公平与追求卓越并举、注重制度创新与专业引领并重,努力破解制约均衡发展突出问题,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城乡一体、服务均等、保障公平、入学就近、内涵引领、公众满意”的鲜明特色。
(一)落实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上海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研究成果为基础,坚持“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导思想,强化“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核心理念,确定了“以城郊学校建设为主促进优化资源、以共享机制和教师流动促进整体提升质量、以创新评价制度推进课程改革”发展目标。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上海市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17个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市级财政“三个统筹”,即统筹下达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统筹下达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少数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区部分财政教育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郊区县和农村地区教育发展。2013年全市安排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14亿元,其中88.2亿元用于郊区县和农村地区。同时,实现了在区县内经费拨款标准、教师收入标准、办学条件配置标准、教师编制配置标准的“四个统一”,实行城乡均等和城乡统筹的经费定额与供给方式。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总投入已达319亿元,小学、初中生均教育总投入分别达到2.57万元、3.59万元。静安区、黄浦区分别将财政教育拨款中的1.2亿和2.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郊区教育发展。宝山区2013年全区教育财政拨款达到24.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5.8%。嘉定区加大以进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扶持力度,2012年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贴达到5700元。
(二)超前规划,确保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近年来,上海市应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剧增的趋势,进行了新一轮大规模的学校基本建设,通过教育公建配套、新(改)建、校舍修缮及抗震加固(校安工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提前预测和布局。全市以区县为单位,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工具,认真做好生源摸底预测,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确定入学范围,合理制定学校布局和建设项目。普陀区按照“做强西北部、优化中部、提升南部、完善东部”的策略,及时修订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嘉定区根据“十二五”规划项目储备库建设计划,2011年列入投资计划教育类项目68个,投资总额达4.9亿元。
二是严格执行新标准。2004年,修订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城市、农村执行统一建设标准。2011年又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设定了资源均衡配置底线。各区县教育部门全程参与学校建设,基本落实了教育公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的规划、建设、交付使用“三同步”,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的教育条件提供了保障。
三是重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在制定规划和资源配置中,重点向郊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倾斜。“十一五”期间完成的592个教育基建项目中80%以上投向郊区。
(三)强化素质,提升教师整体能力水平
上海市明确了“以教师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一资源”的思想,提出了“为学生成长发展培养高素质引路人”的重点任务,持续加大力度,促进每个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造就了一批教育家。
一是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根据生源增长的实际需求,增加教师配备总量,优先保证人口大量导入郊区县的教师需求。实施了“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努力提高新进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2010-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补充教师16000多人。青浦区实施了“农村学校老师稳定工程”,在教师职务评聘和名优教师培养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
二是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实施了“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实现了郊区5万多名教师培养全覆盖。针对郊区县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促进了郊区学校师资素质快速提升。以育德能力、创新精神、学科素养、研究能力等为重点,注重教师职业发展规划,激发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主观能动性。实施了名校长、名教师“双名工程”,培养了一批有专业引领能力的带头人。杨浦区政府与华东师大、上海师大签署共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合作协议,支撑创新型教师培养。闵行区推进“新基础教育”实践研究,促进了校长和教师团队的专业成长。崇明县实施骨干培养及专项培养等教师培训项目,使师资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三是形成优质教师资源辐射机制。上海市教委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人才有序流动实施意见,促进城区优质教师资源向郊区、薄弱学校辐射;成立了市、区两级“学校发展专家指导团队”,对全市范围内的弱势学校进行巡回指导;实施“影子校长培训”项目,对120多名郊区农村校长进行传帮带。近年来,全市已有15%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参与了流动。金山区形成了教师“校际会课、同课异构、专题会诊、开放共享”的发展模式。松江区实施“卓越校长”工程,近三年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参与全国和境外培训127人次,校长实施交流50余人次,占比达61%。
(四)机制创新,促进集团联盟资源共享
上海市及各区县创新机制,按照“促进均衡、辐射品牌、资源共享、提升内涵”的基本思路,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一是实施委托管理。由教委购买专业化服务,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给城区优质校或教育中介机构,通过缔结契约、转移责任、团队进驻的方式,向农村薄弱学校植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学校文化,使其快速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效率。委托管理在浦东新区先期实践,目前已经在全市推开,近年来共有109批次学校参与,多数学校整体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学生家长满意度普遍提高。
二是创新合作模式。上海市以资源共享为核心,以强弱联合和以强带弱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促进整体水平偏弱的学校快速发展为目标,推动学校实行合作交流,实现了学校文化、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充分共享。杨浦区的小学集团、普陀区的“圈、链、点”模式、黄浦区的教育协作链、奉贤区的教育资源联盟、青浦区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徐汇区的公民办学校跨体制联动、闵行区实施“智慧传递”项目等,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对实现“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