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小学校
“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工委,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党组织,市属各民办院校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征集“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的通知》(苏委教办〔2018〕11号)要求,结合《关于加强全市中校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锡教工委〔2017〕44号)精神,现就在我市中小学校征集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项目培育,挖掘推广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推动中小学校在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二、征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在党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均可申报。
三、征集标准
选送项目要求主题突出、内涵丰富,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目标,体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一是要体现先进性,有效促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体现创新性,紧扣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点、难点,思路创新、形式新颖、特色鲜明;三是要体现实践性,在本校工作中经实践证明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要体现代表性,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对其他学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四、申报评审
1.学校申报。申报学校填写《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项目情况介绍2000字以内,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背景与起因、理念与做法、成效与启示、重要资料附录等。
2.统筹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工委统筹辖区内中小学校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汇总报送(见附件2),江阴市、宜兴市、梁溪区限报6项,其他各区限报4项。直属院校及市属民办学校认真研究、积极申报。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对照《全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0个项目推送参评省级品牌项目,另提出20个市级品牌项目建议名单。
4.审定公示。入选市级品牌项目的成果,将报市委教育工委审定,在无锡教育党建网进行公示。入选省级品牌项目的成果,将在江苏教育党建网进行公示。
5.表彰宣传。省、市委教育工委将对入选品牌项目进行表彰,在省、市教育党建网等媒体进行宣传,编印党建文化品牌项目成果集。
五、有关要求
1. 各市(县)、区教育工委、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群策群力、积极推进,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市(县)、区汇总表一份。申报表、汇总表及所附相关资料电子版,项目介绍视频(不超过5分钟,MPEG格式)。
3.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联系电话:81821832,邮箱:33438760@qq.com
附件:1.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申报表
2.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汇总表。
3.全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标准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