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扣分及原因 | 实得分 |
一、组织领导
20 分 | 1、健全机构,加强监管力量 (5 分) | (1)学校无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与管理网络的扣 3 分;(2)无形成“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和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的扣 3 分;(3)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的扣 2 分;(4)安监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投入未得到落实的扣 2 分。 扣完为止。 | |||
2、制订符合实际的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5 分) | (1)无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年初应制定每月工作行事历)的扣 2 分;(2)实施过程中,无计划、方案、部署及阶段性检查和总结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 ||||
3、完善安全制度建设 (5 分) | (1)23 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一项扣 2 分。(2)未制定由社会专业机构签名、盖章确认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4 分;(3)未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的(以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议记录或记要为证),少 1 次扣 2 分;(4)遇学生非正常死亡或伤害事故未在第一时间报教育局的,发现 1 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 ||||
4、认真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5 分) | (1)学校未层层、人人签订安全责任状的,漏签 1 项扣 2 分。(2)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及具体岗位安全责任不分明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二、安全防范
60 分 | 1、加强人防安全管理 (5 分) | (1)学校未建有“校园 110”或警务室的扣 2 分;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 1500 人,专职保安配备低于总人数 2‰(不少于 2 名、)、寄宿制学校低于总人数 3‰(不少于 3 名),少 1 人扣 2 分;(2)专职保安年龄超过 50 周岁的,发现 1 人扣 1 分;(3)门卫室未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的,少一项扣 1 分;(4)门卫室未设置内外线电话或线路不畅的扣 2 分;(5)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不填写《会客登记单》或电子会客单,会客单不回收、不签字、不粘附的,扣 2 分;(6)门卫制度不上墙的扣 2 分;(7)门卫室不干净整洁或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 1 次扣 2 分;(8)校外人员或家长接送学生可以自由进出校门的,发现 1 次扣 3 分。(9)有住校生的学校未落实干部 24 小时带班,值班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夜间巡查无进行详实值班记录的扣 2 分;(10)每天早上上课前各班未落实学生到校情况检查、遇学生无故缺席未与家长及时联系的扣 2 分;(11)课间休息时,楼道、操场及其他学生集体活动场所未落实教职工值日、巡防的,发现一处扣 2 分。 扣完为止。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扣分及原因 | 实得分 |
二、安全防范
60 分 | 2、加强学生接送车及其他交通安全管理 (5 分) | (1)校车未安排跟车护导员及站点协管员的,扣 2 分;(2)违反校车使用许可规定事项的扣 3 分;(3)校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等现象的扣 5 分;(4)校车未及时更换标识的扣 2 分;(5)校车未按时进行车辆检测和验审的扣 3 分;(6)未建立校车驾驶员档案,无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台帐的扣 3 分;(7)校车未落实专车专用且没有停放在指定地点或外出承接其他营运的或有投诉举报的,查实 1 次扣 2 分;(8)校门口未设立机动车减速装置和限道限速警示标志的扣 2 分;(9)存在不满 12 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或不满 16 周岁学生骑电瓶车上下学的扣 3 分;(10)幼儿上放学时,园方未落实凭卡交接的扣 2 分;把学生或幼儿交给有精神障碍的家长或交给不认识的及与学生无关人员而出现意外情况的,查实 1 次扣 3 分;(11)无教育学生不上铁路玩耍台帐的扣 3 分。(12)上放学时段学校的每个出口少于 2 名专职保安维护秩序或秩序混乱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3、加强食品及防病安全管理 (5 分) | (1)义务教育学校设小买部的扣 2 分,寄宿制学校商店不卫生、安全,证件不齐全的,扣 3 分;(2)食堂从业人员当年未参加健康体检和无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扣 2 分;(3)未能坚持使用食品安全检测仪的扣 3 分;(4)食堂防鼠、防蝇设施不完备的扣 2 分;(5)食堂留样不足 48 小时或标签不规范的扣 2 分;(6)食堂原料采购未索证的扣 3 分;(7)食堂操作间无设置自动闭合门的扣 2 分;(8) 食堂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检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扣 2 分;抽油烟机未每年定期清洗的(寄宿制学校半年一次,其他学校一年一次。检查时应提供清洗报告),表面及通风口有污垢的扣 2 分;地面有油腻和下水道污物不清理的的扣 2 分;(9)擅自组织学生服用或注射预防用药的,扣 2 分; (10)学生饮水机未定期清洗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4、加强技防安全管理 (5 分) | (1)校门口 100 米范围内,教学楼、行政楼、主要通道、操场、食堂操作间与备餐间、住宿区出入口、游泳池等重要部位未按无锡市学校三星级标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扣 4 分。(2)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系统未正常启用或已损坏、性能差的扣 2 分;(3)视频监控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不足 30 天的扣 2 分,保安不会回放视频的扣 1 分;(4)视频监控室未设置在门卫室的扣 2 分;(5)校门口的视频监控图像未联入当地公安部门监控中心的扣 2 分;(6)门卫室和校(园)长室未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按钮的少一处扣 2 分; (7) 校园周界报警系统损坏后未安装电子围栏的扣 3 分; (8) 微机室、危险化学品室、主机室未安装 CK 报警装置的扣 3 分;(9)幼儿园未使用门禁刷卡系统的扣 3 分;(10)寄宿生宿舍未设置和使用电子巡更系统的扣 3 分;(11)校门口未设置警务室及无悬挂灯箱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扣分及原因 | 实得分 |
二、安全防范
60 分 | 5、加强消防安 全管理 (5 分) | (1)校园入口处无设置宽 3.5 米、净空 4 米环形消防车通道的扣 3 分;(2)每幢 3 层以上建筑的消防疏散通道不足 2 个或通道不畅的扣 3 分;(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等每层楼面无配置 4 个以上手持灭火器的(设有消防水栓的可减 30%,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可减 70%),发现 1 处扣 2 分;(4)食堂液化气钢瓶与明火同处一室的扣 2 分。操作间无配备 35 公斤级以上的大型手推灭火器的扣 2 分。(5)消防器材摆放不规范,安全出口、疏散与禁火标志、应急照明装置等标识不清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查实一处扣 2 分;(6)消防通道、消火栓不畅通或水压不足的扣 2 分; (7)无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的扣 4 分;(8)年度消防演练少于 1 次,或无详实的演练台帐记载的扣 3 分;(9)校园内有吸游烟的,发现一个扣 1 分;(10)无教育学生不上山玩火及相关台账的,扣 3 分。(11)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后无悬挂科学的疏散线路图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6、加强水电安 全管理 (3 分) | (1)校园内用水、用电、建筑物、锅炉、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施不全且标识不醒目的,发现一处扣 2 分;(2)配电间未单独设立的,扣 2 分,平时不闭锁的扣 2 分,内有杂物和另作他用的扣 1 分,未设置绝缘毯、灭火器和防鼠笼的各扣 2 分,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 2 分;(5)宿舍照明电路与插座电路未分设的扣 3 分。内有乱拉私接电线的,查实 1 处扣 2 分。有使用明火的,查实 1 处扣 2 分。 扣完为止。 | ||||
7、加强校园及 周边环境、校舍安全管理 (5 分) | (1)使用危房且无防护措施的扣 3 分;(2)建筑物、金属升旗杆等未装有避雷装置的扣 2 分;(3)校内运动场地和道路有破损,体育设施、楼梯扶手、幼儿园活动器材安装不牢固或有明显松动的,发现一处扣 2 分;(4)阳台、楼梯扶手低于规定高度的,发现一处扣 3 分;(5)校园内有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悬乱挂现象的,发现一处扣 2 分;(6)校园内有管制刀具、危险玩具的,发现一处扣 2 分。 食堂内刀具在非工作时段无上架上锁的扣 2 分;(7)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卫生条件差,学校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协调、配合集中整治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 ||||
8、加强体育安 全管理 (4 分) | (1)学校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的扣 2 分;(2)运动课上,学生携带徽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或学生参加垫上运动时不摘下眼镜的,查实一次扣 1 分;(3)活动器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扣 2 分;(4)开展体育活动,没有安全提示、准备活动、缓冲保护等措施的,查实一次扣 3 分。体育课上有对学生存在加跑等变相体罚现象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扣分及原因 | 实得分 |
二、安全防范
60 分 | 9、加强出租门店安全管理 (3 分) | (1)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扣 2 分;(2)未配置消防器材的扣 2 分;(3)卫生条件不合格的扣 2 分;(4)无达到消防、环保要求的扣 2 分;(5)用于“三合一”场所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 |||
10、加强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3 分) | (1)学校没有与基建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的扣 2 分。对从事保洁服务等人员未审查资质就违规使用的扣 2 分;(2)新、改、扩建工程没有通过安监、消防、环保等审核就投入使用的扣 2 分;(3)基建施工场地没有用防护设施与教学、师生活动场所隔离的扣 2 分;(4)地面窨井未加盖的扣 2 分;(5)校园内河塘、旱池未设置隔离围栏及无警示标志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1、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 (5 分) | (1)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含城郊结合部学校)在暑假前未召开学生家长会及无详实记录的扣 3 分;(2)假期中未发《告家长书》、校信通等进行安全提示的扣 2 分;(3)未组织教工到学生家进行安全家访或家访联系单未得到家长签名认可的,发现 1 处扣 1 分;(4)未提醒政府在驻地重点河道设立警示标志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2、加强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 (3 分)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 2 分;(2)特种设备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扣 2 分;(3)特种设备未落实专人管护措施的扣 2 分;(4)特种设备未按时参加验审的扣 2 分。 扣完为止。 | ||||
13、加强实验、 实训操作安全管理(3 分) | (1)实验室、实训间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的扣 2 分;(2)课任教师不在现场指导的,查实一次扣 2 分;(3)实验、实训情况无详细记载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4、加强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 (3 分) | (1)师生集体出游未经教育局审批的扣 2 分;(2)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所在地商业庆典、演出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扣 2 分;(3)职业类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扣 2 分。学校未会同实习单位一起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监管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5、加强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3 分) | (1)危险化学品室未按规定设置的扣 2 分;(2)危险化学室未落实专人管护的扣 2 分;(3)提取、使用、存放和销毁有毒有害物品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抓实安全法 制教育 (4 分) | (1)每班每月无开展 1 次以上安全教育的,查实 1 次扣 2 分; (2)备课本式样不统一或记录不详实的,发现 1 本扣 1 分;(3)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每学年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少于二课时的扣 2 分;(4)无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聘书的扣 2 分,无法制宣传标语、专栏和网页的扣 3 分;(5)未开展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 | ||||
三、教育培训
10 分 | 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的,少一项扣 3 分。扣完为止。 | ||||
2、抓实安全技能的学习和演练(3 分) | (1)每学期未有序组织开展 1 次以上针对火灾、地震或校车事故等应急逃生演练的扣 3 分;(2)学校领导和专(兼)职安监人员未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3、抓实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 身心情况排查 (3 分) | (1)未开展教职工身心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的(仅供内部掌握)扣 2 分;(2)对排查出的有精神类疾病的教职工未调离教学一线岗位的扣 2 分;(3)新生入学时无开展并收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表》且没有落实相应监护措施的扣 2 分;(4)未对学生家长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排查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扣分及原因 | 实得分 |
四、事 件调处
10 分 | 严防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 (10 分) | (1)未建立矛盾调解组织机构的扣 2 分;(2)未详实记载 《综治和平安江阴建设工作台帐》的扣 3 分(幼儿园除外); (3)无事件或矛盾调处工作记载的扣 2 分,存在无原则上移矛盾的扣 5 分;(4)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度安全考评定为不合格(D 级);(5)因学校监管不力,致使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一起扣 5 分;(6)本校学生或下属村小(村幼)学生在校外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一起扣 8 分;(7)未建立并实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扣 3 分。扣完为止。 | |||
备注 | 1、 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校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纵火和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2)学校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3)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的;(4)出现非法“组党”结社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5)校园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6)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 80%的。 2、 凡以上考评内容中学校与有关条款不牵涉的不需建立相关台帐,考核时也不作扣分处理。 |